2007/5/12
“和谐饶平·关爱儿童 ——‘爱心父母’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”方案
根据省妇联、省直工委?关于开展“和谐广东·关爱儿童——万名‘爱心父母’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”的通知?(粤妇函〔2007〕58号)和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文件(潮办发[2007]15号)的要求,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、共青团、青联、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张德江书记关于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抓好四个问题”的重要指示,弘扬新时期饶平人精神,更好地实施县委、县政府“十项民心工程”,体现党和政府对困境儿童的重视与关爱,配合省、市的行动,县妇联、县直工委拟在全县开展“和谐饶平·关爱儿童——‘爱心父母’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”,组织动员全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与困境儿童结对,倡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,搭建奉献爱心的平台,营造关爱儿童的良好环境,帮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。活动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从2007年5月开始在全县铺开,县在今年“六一”节前与省、市同时组织举行启动仪式,上下联动。结对资助三年,逐步形成救助的长效机制。
二、组织领导
成立饶平县“和谐饶平·关爱儿童——‘爱心父母’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”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妇联,负责日常具体工作。
三、援助对象
首批重点援助对象是针对本县户籍人口,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中的单亲家庭子女、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、孤儿、父母长期在外务工而留守农村的留守儿童。援助对象由各镇场向县妇联申报,镇场审核后上报县妇联申请援助,经县“爱心父母”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领导小组核实,符合条件的予以列入。
四、援助形式
全县共组织若干“爱心父母”与260名困境儿童结对,其中:提供给省直单位结对60名,提供给市直单位结对100名,由县组织结对100名。结对工作与相关援助款由县、镇分别筹集落实。具体形式如下:
助学行动——帮助1名困境儿童完成学业,每学年小学生300元、中学生500元,进行学习生活的帮扶,可以一对一、一对多、多对一、多对多;
助困行动——帮助1名困境儿童家庭发展生产,每年500元,进行物质生活的帮扶,可以一对一、一对多、多对一、多对多;
助教行动——帮助困境儿童解决缺少照顾、缺少亲情、缺少家教指导的问题,以走访、电话、书信等多种形式,进行情感生活的帮扶,可以一对一、多对一。为彰显社会各界的爱心,县“爱心父母”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一次性捐款1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授予爱心铭牌。
五、行动要求
(一)统一认识。关爱困境儿童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,是县委、县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和谐饶平的一项重要举措,是体现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。结合当前我县正在开展的新时期饶平人精神宣传教育活动,各级党政和妇联等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和谐社会、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,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,全力组织落实。
(二)领导带头。关爱困境儿童是一项“政府主导、妇联牵头、全社会参与”的系统工程,需要各个部门、各条战线、各种力量的支持和参与。各级领导要带头参与,县委、县人大、县政府、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直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困境儿童结对。各级妇联要联合媒体,大造声势,广泛动员热心人士担任“爱心父母”。
(三)落实结对。各镇场妇联要摸清各类困境儿童的情况,分别登记造册,挑选急需援助的困境儿童供“爱心父母”结对选用。从5月8日开始,在全县接受“爱心父母”报名。各镇场、县直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热心人士向县妇联报名。于5月20日前将报名表送县妇联权益部,地址:黄冈镇西区六号路社保局办公大楼6楼,联系人:沈敏,联系电话:7802699。
(四)把握原则。一是儿童最大利益原则。要将儿童满意不满意、欢迎不欢迎,他们的生存、发展状况、改善程度作为检验“爱心父母”志愿行动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。二是个体帮扶原则。此次志愿行动以结对帮扶为主要形式,每个儿童的困难是不一样的,每个“爱心父母”的帮扶形式也是不一样的。因此,个案记录、个体进步将是评估的主要依据。三是共同成长原则。强调“爱心父母”与受助儿童之间人格平等。在结对帮扶的过程中,儿童得到帮助,志愿者也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,双方都有收获和成长。
(五)跟踪服务。在帮扶活动中,“爱心父母”需要妇联协助发放资金的,基层妇联要帮助资助者建立爱心帐户,指定专人负责;各级妇联要适时组织一些认亲、回访等活动,扩大社会影响;继续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与困境儿童结对,使爱心活动获得长久支持;密切关注活动中的感人事迹、儿童发展状况等,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“爱心父母”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领导小组,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策划、组织宣传报道工作,以彰显爱心,扩大影响。